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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培训课时量计算办法

发布日期:2020-09-14 点击次数:

根据各高校关于成人继续教育教学、考试、毕业,以及各类培训等相关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的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使更多的教师参与到培训工作中来,促进学校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注重实绩、鼓励先进,参照《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教师课时量计算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学历继续教育、各类培训。

第二条 培训课时量分为实授课时、其它课时,相关计算办法及说明如下:

(一)实授课时

1.理论授课课时

按培训项目需要,安排理论课课表,课时量统计参照课表由成人教育处审核计算(注:教师授课超过一个班级,按合班人数计课时系数,参见表1)。

2.实践课时

按培训项目需要,安排实践课表,课时量统计参照课表由成人教育处审核计算(注:教师授课超过一个班级,按合班人数计课时系数,参见表1)。

表1 班级人数与课时系数的对应关系

班级人数59以下60-7979-99100以上
系数11.11.21.3
注:课时系数最高计1.3

(二)其它课时

1.网课录制课时

每录取20分钟计0.5课时,不足20分钟的不计课时。

2.监考课时

一场60分钟内计1课时,61分钟至90分钟计1.5课时,超过91分钟计2课时。

3.答辩课时

教师参加学生毕业答辩等环节,每人每天计6课时工作量。

4.出卷课时

仅将期末考试出卷计入出卷课时,每门课计2课时工作量。

5.阅卷课时

阅卷课时按卷份数来计算,1-40份,计1课时工作量;41-80份,计2课时工作量;81-120份,计3课时工作量,以此类推。

6.论文、大作业辅导

(1)学历教育论文辅导,每辅导十名学生计1课时。

(2)毕业大作业:每辅导二十名学生计1课时。

第三条 培训课时工作量计入职称工作量,不另发课时费。

第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条 本办法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