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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务职业学院2026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03 点击次数: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山东省第三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105号),我校获评为技能等级评价机构,成为粮食行业唯一一家全国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驻鲁分支机构,备案号:S002537060001。按照省人社厅和市人社局工作部署,为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引领作用,我校将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职业(工种)

序号

职业名称

职业编码

工种名称

认定级别

认定对象

1

仓储管理员

4-02-06-01

粮油保管员

5、4、3、2

面向社会

2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

4-08-05-01

粮油质量检验员

二、认定时间

认定工种

认定等级

考试时间

粮油保管员

5(初级)

2026年1月10日

粮油保管员

5(初级)

2026年3月14日

粮油质量检验员

5(初级)

2026年3月28日

粮油保管员

5(初级)

2026年4月11日

粮油保管员

4(中级)

2026年4月25日

粮油保管员

5(初级)

2026年5月9日

粮油保管员

3(高级)

2026年5月16日

粮油保管员

5(初级)

2026年5月23日

粮油质量检验员

3(高级)

2026年5月30日

粮油保管员

5(初级)

2026年6月13日

粮油质量检验员

4(中级)

2026年6月27日

粮油保管员

5(初级)

2026年7月11日

粮油保管员

5(初级)

2026年7月25日

粮油保管员

5(初级)

2026年8月8日

粮油保管员

2(技师)

2026年8月

粮油质量检验员

2(技师)

2026年8月

粮油保管员

5(初级)

2026年9月12日

粮油保管员

5(初级)

2026年9月19日

粮油质量检验员

5(初级)

2026年10月10日

粮油保管员

5(初级)

2026年10月24日

粮油质量检验员

4(中级)

2026年11月7日

粮油保管员

5(初级)

2026年11月21日

粮油保管员

4(中级)

2026年12月5日

粮油保管员

5(初级)

2026年12月19日

注:1.批次认定人数不足30人不组织认定;2.批次认定如遇人数较多的特殊情况,报考试中心备案分批次认定;3.遇政策调整,按照政策规定调整(取消)执行。4.认定计划仅供参考,具体执行会按照实际报名情况实时调整。

三、认定申报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 16 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 16 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

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3 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 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 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0 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 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 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四、认定申报所需材料及报名方式

考生在报名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要求,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如有虚假,取消报名资格,已参加考试的则取消所有成绩,已获得证书的将没收证书并注销网上查询系统中的相关数据。

1.所有等级考生均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份;1寸彩色(白底)电子版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20K以下jgp格式(宽高比为:宽118px高146px)。

2.以下材料根据申报条件要求提交。

1)申报条件要求具备一定级别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需提交原取得的证书扫描件。

2)申报条件要求满足一定工作年限的,需提交《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考承诺书》(附件1与社保详细证明(劳务派遣的需提供劳务派遣合同证明)

3)申报条件要求具备一定学历的,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院校集体报名的由报考学院统一出具招生大表复印件、在校生名册(附件2)须加盖学校(院)公章并附电子版,需填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附件3加盖公章。以考生身份证号码命名的近期白底电子版照片(小于20K的jpg格式)。

4.申请补贴性培训资金的需填报(附件3),经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部门审核盖章。以考生身份证号码命名的近期白底电子版照片(小于20K的jpg格式)。

考生可以考生报名通道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cfpba.zyjndj.com/。

五、认定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海兴路15号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六、认定方式

职业技能等级三级至五级认定分知识考核和操作技能考核方式,知识考核采取机考的方式,操作技能考核采取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每项考试均为百分制,达到60分为成绩合格。成绩合格者统一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可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jndj.osta.org.cn/以及山东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sdosta.org.cn/查询

七、结果公示

考试结束后将认定结果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八、认定考核收费标准

参照《山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85号)鲁发改成本〔2021〕1125号,制定山东商务职业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费标准如下以下费用不含食宿

初级:2500元   中级:2900元    高级:3300元   技师:5500元

九、报名咨询

报名请加QQ群:867308848

每期具体报名、缴费、培训、报到等相关事宜会在群内进行通知。

    咨询电话:李老师0535-6925223  15684063111。

    市人社部门监督电话:0535-6246990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2026年2月3日  


 附件1工作年限承诺书.docx

 附件2在校生名册.docx

 附件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审批表.docx